每日看点!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太安堂及控股股东被行政监管

2022-08-24 16:26:52 来源:银柿财经

8月23日晚间,太安堂(00243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柯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内容显示,太安堂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太安堂以改造智能生产线的名义,与汕头某公司签订多份智能设备定制合同,并于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向该公司累计转账2.28亿元,上述资金最终供太安堂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使用,太安堂未实际改造智能生产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安堂仍有1.58亿元资金尚未收回。上述事项未经太安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中披露。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是太安堂以药品采购名义,于2020年4月至5月向广东、辽宁的4家药企累计转账1亿元,相关资金最终被转至太安堂集团账户,太安堂实际未采购药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安堂仍有0.93亿元资金尚未收回。上述事项未经太安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2020年、2021年年报中披露。

太安堂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柯少彬决策并安排了上述合同签订及资金划转事宜。

广东证监局指出,太安堂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规定,同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柯少彬作为太安堂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太安堂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柯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要求太安堂全面对公司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清收被占用的资金。

同时,广东证监局也向太安堂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下发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指出,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太安堂集团累计占用太安堂资金3.2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有2.51亿元资金尚未返还太安堂。对于上述事项,太安堂集团未按规定告知太安堂及时进行公告,也未告知太安堂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太安堂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要求太安堂集团对占用太安堂资金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限期返还占用的资金。

关键词: 控股股东 占用资金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上市公司财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1   联系邮箱:291 323 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