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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日电据信用中国消息,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实物提供便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近日对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做出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10959.85元;3.罚款406977.41元。(中新财经)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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