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向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募资获通过 兴业证券建功

2022-11-08 15:26: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8日讯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罗普斯金”,002333.SZ)昨晚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年11月0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相关资料图)

7月22日,罗普斯金发布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相关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亿丰控股、宫长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中亿丰控股持有公司45.9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宫长义通过其持有的表决权可以控制中亿丰控股,为罗普斯金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48元/股,发行价格未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数量为2232.12万股,拟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中亿丰控股、宫长义各自认购数量均为1116.06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适用免除发出要约的相关情形,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发行对象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取得的新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89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罗普斯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亿丰控股直接持有公司45.97%的股权,为罗普斯金控股股东,宫长义为罗普斯金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亿丰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宫长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罗普斯金控制权发生变化。

罗普斯金发布的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衡、杨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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