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9日电 深交所9日向中胤时尚下发关注函。关注函要求说明,中胤时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份仅为2023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2年12月28日,中胤时尚披露《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草案》),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补充说明:
1.《草案》显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9.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8元每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00元/股,为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54.53%。
(资料图片)
请结合宏观经济环境、你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的经营情况、股票价格、回购均价、疫情影响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法、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草案》显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包含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拟认购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49.2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仅为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1)请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任职情况、岗位职责、对公司的具体贡献等补充说明参与对象选取的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份仅为2023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结合宏观经济环境、你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现状、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业绩情况、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在手订单、疫情影响等因素,补充说明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否具有激励作用。
3.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虑,是否存在刻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激励对象不应当包含监事”、第二十五条“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以及第三十一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的规定。
4.请结合上述问题,进一步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鞋履和图案设计业务、供应链整合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鞋履设计业务、图案设计业务、供应链整合业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中胤时尚股价报9.08元/股,跌0.66%,市值22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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