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12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法人、非法人组织名称的全称、简称,商标名称,产品、业务和服务名称,互联网网站名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名称等,不得使用“银行”字样。
“粮食银行”、“时间银行”等用法需谨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场上频繁出现企事业单位、个人,甚至政府部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况。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容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依法应当予以整改规范。
该负责人指出,当前存在一些并非从事金融业务的工商企业使用如“时间银行”“粮食银行”等“银行”字样的情况,实际上相关名称完全可以用“宝库”“仓库”等其他名称替换,既满足合规要求,也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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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近年来查处了多起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案件。不过,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表示,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相关条文对“单位”“名称”等规定过于原则化,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当前出现了在微博、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上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引发公众误导的情况。
“有的地方推广公共项目平台时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并通过公开挂牌、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社会影响恶劣。因此,有必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予以明确细化,并进一步指导后续集中整改行动,严格落实合规要求。”该负责人说。
注册“银行”字样账号需提供金融许可证等材料《通知》首先明确,任何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使用“银行”字样依法都须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查批准,同时,对自然人以营利性为目的或者以可能为公众误导的方式使用进行规范。
《通知》对“名称”的含义也给出明确规定,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名称的全称、简称;商标名称;产品、业务和服务名称;互联网网站名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名称,并规定了兜底条款。
同时,《通知》提出了整改规范工作要求。强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整改牵头责任,要求加强监测。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应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职责范围内对含有“银行”字样名称的审核工作。例如,对于要求注册“银行”字样的账号和移动应用程序主体,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要求其提供金融许可证或者其他职业资格、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核验。未获相关资质的,不予注册、上架。
《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应积极协调、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整改规范工作,并通过主动提示或依职权更名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
此外,《通知》还提出银行保险机构的报告及审查要求。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发现违法使用“银行”字样情况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为其业务系统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不得与其开展营销推广方面的业务合作;在提供授信、承保等金融服务时,应当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必要审查。
目前,浙江等地方已开展“两山银行”等摘牌和更名工作,整改进展顺利。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通知》发布后,存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应主动及时更名。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情形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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